第一章 总 则
根据《四川省美术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遵守四川省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守则的四川省美术家,经本人申请并由各团体会员单位推荐,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报本会审批。
第二章 申报人业绩条件
一、从事美术创作类入会条件:
(1)本人作品入选四川省美协主办或四川省美协参与主办并已确认为入会条件的全省性美术展览(或活动),累计满3次;
合作作品入选四川省美协主办或四川省美协参与主办并已确认为入会条件的全省性美术展览(或活动)按半次计算,且至少有一次独立创作的作品入选,第三作者(含)之后不计次。
(2)本人作品入选中国美协主办的单项展览1次,且入选四川省美协主办的全省性美术展览1次;
(3)本人作品入选五年一届的全国美术作品展第一作者直接入会,第二作者2次。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可申请加入四川省美协。
二、从事美术理论研究类入会条件:
(1)具有美术相关研究类中级职称,在有统一刊号的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累计2篇;
(2)有作为主编的专著一种以上在省级出版单位出版(含教材及编写美术书籍);
(3)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在有统一刊号的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累计3篇;
(4)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在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或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大、北大)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1篇。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可申请加入四川省美协。
三、从事美术编辑、美术教育类入会条件:
(1)在省级出版社从事美术编辑,获得中级职称并有2次在省级报刊上发表、出版文章;
(2)所编书籍获国家级图书奖1次;
(3)教学10年以上,获得中级职称并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称号;
(4)获得中级职称,作品入选四川省美协主办或四川省美协参与主办并已确认为入会条件的全省性美术展览,累计满2次。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可申请加入四川省美协。
四、从事美术组织管理以及其它有关工作者的入会条件:
(1)在市级、省级博物馆、艺术研究部门及其它美术研究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有显著研究成果,已获相应中级职称者,酌定入会。
(2)在市、州、县级美术专业机构连续从事美术组织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且在组织工作中有一定贡献,成就突出者可由市、州美协重点推荐酌定入会。
(3)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全省及本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老艺术家,市、州美协可作为重点推荐申报,酌定入会。
(4)为支持、发展基层美术工作者,省美协适当对少数民族艺术家、女性艺术家及体制外新文艺群体艺术家,可适当倾斜、放宽,酌定入会。
第三章 申报程序
(1)申报人在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官方网站上下载入会申请表;
(2)申报人按表上所要求准备资料,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各类资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
(3)由申报人所在市州美协在推荐单位处盖章;
(4)由所在市、州美协统一交递省美协;符合本规定的申报人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报入会的业绩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
(5)本规定由四川省美术家协会负责解释;
(6)本规定自2025年2月26日起执行。